浦东出台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出台,旨在通过专项资金支持深化国际贸易、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及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浦东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是该办法的核心内容: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深入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建设,完善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体系,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制定了《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资金来源与管理原则
-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原则上纳入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部门预算管理,部分资金实行区镇两级财政分级负担。
- 管理原则:专项资金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据实列支、加强监督、注重绩效”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三、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广泛,涵盖多个关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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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区建设:
- 创建跨境电商、“丝路电商”产业生态圈,推动跨境电商市场主体集聚,提升产业生态功能,打造“丝路电商”品牌。
- 促进新型国际贸易发展,支持贸易型总部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开拓多元市场,促进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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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
- 鼓励各类航运企业提升规模,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鼓励航运市场多元化创新,支持航运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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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中心建设:
- 支持引入高能级主体、高品质商业,鼓励零售企业扩大业务规模,支持首店首发经济,支持消费新业态发展,鼓励商业持续焕新和数字化转型。
- 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餐饮高质量发展,提升家政服务消费品质,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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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对外开放:
- 支持更高水平利用外资,鼓励外资企业进一步扩大投资、提质增能。
- 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深化实施全球营运商计划,支持企业设立国际业务总部。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实施全球化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深化实施国际经济组织集聚计划,促进国际经济组织集聚,支持其举办高能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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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服务业创新发展:
- 推动会展业提质增效,支持品牌展会做大做强,支持新展首展落户浦东,增强会展经济带动效应。
- 支持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等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四、支持方式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经评审确定的项目,专项资金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用补贴、奖励等支持方式。同时,该办法强调与上级机关相关扶持规定及区级其他各项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实施与管理
- 预算管理:区商务委根据当年产业发展重点方向编制申报指南,明确具体支持内容、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年度预算的,按照区级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项目申报与评审:申报主体应符合本办法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区商务委牵头组成认定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按评审结果确定支持项目。
- 资金拨付与监督:区商务委或各管理局(管委会)、镇政府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单位。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区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 绩效管理:按照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立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应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评审确定结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区商务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施日期与有效期
该办法自2025年8月15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期满后根据情况进行修订或调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参照本政策执行。